我单位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沪人社专发〔2009〕45号)的要求,拟录用以下2位同志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。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拟聘单位 |
拟聘岗位 |
单位上级 主管部门 |
最高学历 |
最高学位 |
毕业学校或 原工作单位 |
总成绩 |
1 |
李超 |
男 |
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|
大数据研发助理工程师(初级岗位) |
上海科学院 |
研究生 |
硕士 |
上海师范大学 |
83.3 |
2 |
范仲敏 |
男 |
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|
数据分析助理工程师(初级岗位) |
上海科学院 |
本科 |
学士 |
上海大学 |
84.7 |
监督(举报)电话:021-51371621
公示时间: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
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
2018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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